一、各实验实训室应坚持“以人为本”的观念,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严格执行学校、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。
二、实验实训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人,各实验实训室应设定一名安全员,安全员具体负责该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工作。安全员对实验实训室的安全负有检查、监督的责任,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,纠正安全违章行为。
三、各实验实训室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,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应的安全制度及实施细则,以及安全警示的标识标牌等,并张贴在实验实训室显著区域,严格贯彻执行。
四、各实验实训室应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,建立、健全各实验实训室的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和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制度,下班前必须检查仪器设备及实验实训室的门窗和水电是否关闭,并做好相应的记录。
五、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各实验实训室安全。安全检查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,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,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,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,落实到人。
六、按照分类检查的原则,系部将重点对各实验实训室所涉及到的消防安全、环境安全、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、精密仪器设备安全等进行检查。
七、要认真准备和熟悉有关实验内容、操作步骤及仪器设备的性能,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,仪器设备在运行的过程中,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。
八、各实验实训室在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,要及时排除;不能自行排除的,报告有关部门处理。如发生事故,应及时采取措施,并如实报告。凡隐瞒不报,造成重大损失的,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中药系
2024年10月26日